福建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部分特定种类设备的公告(2024年度第1批)

时间: 2024-10-30 17:17:07 |   作者: 实验室产品

  

福建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用部分特定种类设备的公告(2024年度第1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等关于“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理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不得接着使用”以及《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关于“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定种类设备停用、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能够使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定种类设备”等规定,经核查,以下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现对相关特定种类设备(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

  相关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公告停用特定种类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启用手续。

  相关特定种类设备权利单位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注销处理。

  联系方式: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金鸡西路2号(12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