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发票从9月1日起这是我最新的分类和适用范围

时间: 2024-10-22 04:53:29 |   作者: 工业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宁波市从9月1日开始,先行在宁波市海曙区和慈溪市选取部分新办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 )试点工 作 。

  作为税总函〔2020〕138号文提到的首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地区,宁波无疑是走在了前面。

  至此,我们的发票种类又增加了一类,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同时呢也代表着我们发票的电子化进程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说起这个发票种类,从N年前进企业,接触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发票,国税的、地税的、本省的、外省的,专用的,非专用的,特殊行业的、冠名的。

  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先不说发票真伪的问题,你首先得清楚发票种类的问题,如果这个种类的发票都不存在,那就别谈真伪,你还别说,面对现在存在的发票种类,还真就有很多同行搞不懂,就像这位朋友问的一样,这个发票还可以用吗? 平时见得少,突然拿到一张,就不知道能不能用了。

  现阶段下,我国增值税发票按照是否从增值发票新系统开具划分,可以分成如下种类:

  当然,你平时还可能听到什么成品油发票、稀土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其实这些都并非一个发票种类,其载体就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而已。这里就不多说了。

  很明显的就是之前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新系统开具规定,还有包括个别地方开始通过你自己情况不再使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改为通过公共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还有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很多停车场由于其特殊性会使用定额发票,现在也陆续开始通过移动支付后直接链接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了。

  现在电子专票国家给的信号也是2020年会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化,先行在长三角部分城市试点。

  那么目前,做为纳税人,你该如何明智的选择你应该使用的发票呢?还有,你如果取得发票,你怎么样来判断这种发票种类是否有效呢?这个就需要你熟悉一下我们发票的适合使用的范围了。

  现在,除了各省在发票管理上推进进度不一之外,正常的情况下可根据下面这个范围来判断。

  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申请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自开专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也可领用。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单联)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是在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6、通用定额发票一般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收取停车费的纳税人。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工作中,上述发票种类不一定在各省都存在,有些地方已经按照上面说的发票发展的新趋势取消了一些发票。

  所以,具体在审核发票种类时候,你还要关注发票开具的省份是否还依然存在类似发票,如果是作废发票重开的情况,那就是无效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为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先行在宁波市海曙区和慈溪市选取部分新办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试点工作。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也可领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单联)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是在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其实四川省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类别很清晰,就是这三大类,至于其他的比如门票、出租车发票、通行费发票、客运发票、冠名发票的载体类别都是这三类发票。

  客运定额发票也就是通用定额发票的样式。各种冠名发票,也是就是在通用机打、定额的样式上加上企业的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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